3月13日,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朱勤虎正式向社会披露了江苏省2007年药品、医疗器械十大案件,射阳查获的假冒“人血白蛋白”案名列第三,该案涉嫌制售假冒人血白蛋白5300余瓶,总销售额达110余万元,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被警方逮捕。至此,由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历时近10个月,一去安徽、三到上海、四下南京,走访调查了12个县(市)查办的蔡某特大制售假冒“人血白蛋白”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发
2007年5月29日中午,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科的值班电话骤然响起,“喂,药监局吗?某某医院传染病区一病人正在使用的人血白蛋白是假冒的,请你们派人查处……”接到群众举报后,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调查,在某医院传染病区查见一患者正在使用标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10920009、规格10g、批号20051006A0的人血白蛋白,因该药品涉嫌假冒,遂对剩余的3瓶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调查确认上述药品是患者家属从某医药有限公司职工朱某某的妻子手中购买,共购买5瓶,每瓶265.00元,无合法票据。次日,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上述1瓶药品以特快专递邮寄厂家鉴定。6月1日,收到厂家传真函,称上述药品为假冒。
收获
接到厂家的传真函后,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假冒人血白蛋白案件专案小组,专案小组立即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分析认为射阳发现的假冒人血白蛋白绝对不会只有5瓶。专案小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决定在射阳电视台的流动字幕上播出“友情提醒”:“居民朋友们,近期在我县发现有患者使用的标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10920009、规格10g、批号20051006A0的人血白蛋白涉嫌假冒,有知情者请速与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科联系,电话……”,“友情提醒”一经播出,迅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2007年6月6日,患者家属杨某反映购买了8瓶与上述相同的人血白蛋白,并带来一瓶已使用完的空瓶及外包装和说明书;6月8日,临海镇一患者家属严某某提供了2瓶与假冒产品同批号、同厂家、同规格的人血白蛋白;6月13日,盐东镇中东村村民洪某某举报,他也曾从一村医手中购买过上述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人血白蛋白5支,并提供了已使用完的药品空包装、空瓶和说明书……至此查出假冒人血白蛋白的数量达到49支。
根据患者家属提供的线索,经过稽查人员20多天的调查取证,案件指向了同一个人——某医药有限公司职工朱某某。
在一路稽查人员调查假药源头的同时,另一路的技术鉴定工作也在马不停蹄地进行。6月15日,稽查人员将患者家属提供的5支上述人血白蛋白送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送检的两份样品经过检验蛋白质含量仅为50.9%,判定结果为不合格;送标示生产单位的5份样品,鉴定结论为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
求援
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公安机关求援,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本着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8月21日上午,公安局分管局长陆效文和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春曙进行了会商,决定提请县人大主任召集公、检、法、药监“四长”协调会。
经过多轮的磋商,会议上认为假药人血白蛋白的危害性较大,社会影响大,如果不处理,会滋长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公安机关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办的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人力、经费、车辆上给予保障。
突破
2007年8月22日射阳县公安局发出了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函件。8月23日,朱某某在阜宁县被抓。公安机关随即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进行监视居住。经公安机关审查,朱交代了药品是从盐城人蔡某手中购得。公安机关随即将蔡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交代了自2005年起从安徽阜阳及盐城等地先后购买5克装人血白蛋6000余支,改装10g进行出售。在安徽阜阳证实了蔡某的交代。该6000支假冒的人血白蛋白销往了盐城的8个县(市、区)以及南通的如东、如皋和扬州的高邮等地。
该案立案侦察以来,先后抓获涉案成员10名,2007年12月19日,主犯蔡某被刑事拘留,其余9名案犯均取保候审,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