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晚报》报道 拿着哥哥一套闲置房子的钥匙,一“房”两卖,先后骗钱13万余元。7月21日,设骗局的冯某被判刑。
51岁的冯某,家住靖江市新桥镇,曾因盗窃罪、诈骗罪三度被判刑。2006年11月,与冯某同居的湖北女子周玉(化名)和朋友杨扬(化名)闲聊间,说到冯某有套房子要出售,面积近80平方米,证件齐全。巧的是杨的亲戚刘某正着急买房。
同年12月4日,杨扬和刘某夫妇前来看房。冯某掏出钥匙开了门。一圈看下来,刘某很满意,双方约定第二天再具体商谈房屋买卖事宜。次日,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定以15.5万元的价格成交。购房协议约定刘某预付定金5.5万元,余款在交付房屋时付清。临走,杨扬警觉地问:“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冯某边数钱边说,房产证在他老婆手中,“等她从外地学习回来,我们就办过户手续。”
20天后,刘某打电话询问何时可办过户手续。冯某吞吞吐吐中透出为难之意:“我属狗,今年是本命年。算命先生说本命年不宜卖房,还有卖房的价格后面要带‘6’或‘8’,你看能不能再加点房子预付款,这样等到明年正月初九我们就去办理过户。”说得刘某又爽快地付了1.08万元。
转眼到了2007年2月26日,杨扬对冯某起了疑心,让丈夫托人到相关部门查阅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房产公司登记的户主与冯某的名字相差一个字,且该房在银行还抵押贷款10万元。刘某当即问冯某怎么回事。冯某说房产证上是他以前的名字,因为和儿子相克才改了,并称现在要偿还银行贷款,刘某需再付5万元房款,才能将房产证拿出来办理过户手续。刘某夫妇再次相信了冯某的谎言。
2007年4月5日,冯某主动打电话给刘某:“房子明天过户,你们今天将3万元余款付了吧!”刘某夫妇没有答应。
迟迟不见冯某办过户手续,刘某担心出岔子,便独自先到房子里看看。谁料敲开门后,里面竟然有人正在打牌。打牌的人说房子是冯某哥哥的。刘某大呼上当,和亲戚一起将冯某扭送至派出所。
实际上,冯某在卖房子给刘某的同时,又通过中介将该套房子以21万余元的价格出售给了陆某,已收了对方2万元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0万元以上,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58万元,发还给受害人。